根据市国资复字【2010】47号《关于市燃气总公司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的批复》,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员和燃气工程造价员各一名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。
一、报名要求: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资格证书、个人工作简历各一份。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报名。
二、报名条件:
(一)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员1名:35岁以下,男女不限,身体健康,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,建筑工程类及相关专业,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经年检合格的施工员证,从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3年以上,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(二)工程造价员1名:35岁以下,男女不限,身体健康, 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, 建筑工程类及相关专业,持有建筑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,熟悉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,从事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、地点: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7月20日——7月23日
2、报名方式及地点:现场报名在市燃气总公司人事教育科(花渔洞13号);网上报名:
lpsrqzgs@sina.com
3、联 系 人:苏凤娟、叶丽英
4、咨询电话:0858-8322940
四、考试内容
1、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员考试内容:建筑有关法律法规、施工管理,侧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。
2、工程造价员考试内容:建筑有关法律法规、工程预结算,侧重安装工程。
五、笔试、面试: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六、面试: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。
面试由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,燃气公司纪委全程监督。
七、总成绩:笔试成绩 x 60%+面试成绩 x 40%
八、体检
体检工作由市燃气总公司人事教育科负责,统一组织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。
体检时间:另行通知。
九、试用对象确定:
总成绩第一名为试用对象。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,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十、试用期:试用期3个月。
十一、录用
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。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调入燃气总公司,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办理相关劳动手续。
十二、待遇:
试用期工资2000元/月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调入燃气总公司,工资待遇按燃气总公司工资标准执行。
十三、其他:
若遇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,则由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先行面试,面试合格者安排笔试。笔试成绩合格(60分)者,则进入体检程序。
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
二0一0年七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