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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务对象:在我中心保存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的人员。
二、需要材料
1、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》(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)(参加工作时间为 年 月,填表时间为 年 月)。
2、《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》或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表每年一张(提供 年至 年的表格,填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31日)。
3、离开原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、辞职辞退、解聘书(任选一,有详细的离开日期)。
4、新聘用单位的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(有详细的聘用日期,与上家工作单位的离开日期间隔不超过一年)。
5、原国有单位的调资表(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)。
6、其它组成档案内容的材料。
三、办理程序:
1、核对档案中所缺内容。
2、属原单位未提供者回原单位补齐。
3、档案在我中心保管期间未办理的及时补齐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、存档人员工作满一年应及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;每年年终单位应对其进行年度考核;如有工作单位变动应完善与单位的进出手续。
2、存档人员应与我中心共同完善其档案内容,及时提供转正定级表、年度考核表、工作单位进出证明、联系方式等材料或信息,并与我中心保持联系。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
受理电话:0851-6811608、6851639、6871908
受理地点:贵阳市毓秀路18号 贵州省人才大市场服务大厅
网址:www.gzrc.gov.cn